稿件来源:安康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6-07 12:28:32
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守护林业生态公共利益,近日安康市林业局印发通知,从生态环境损害追偿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三方面发力,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推动相关工作提质增效,为生态安康筑牢法治屏障。
通知明确,全市林业系统要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聚焦陆生野生动植物、林业资源等核心损害领域,依法履行索赔职责,坚持“应追尽追、全面覆盖”原则,准确界定追偿对象与范围,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维护林业生态公共利益。
为强化协同发力,通知细化各单位职责,构建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其中,林政科统筹指导涉林索赔工作,生态修复科、防火科、规财科及市天然林保护中心分别承担对应领域索赔及资金收缴职责;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线索排查,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索赔工作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细化各环节步骤:定期筛查线索、启动办理,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并开展磋商诉讼,引导赔偿义务人开展生态修复,组织评估修复效果,确保工作规范可检验。
下一步,安康市林业系统将压实责任、强化协同,加大索赔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受损林业生态修复,为筑牢秦巴山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安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