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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首次开展绩效目标批复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商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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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09 06:14:4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在推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上, 2019年首次市本级先行试点,下发专门文件,在14个市级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一是绩效目标批复。从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绩效监管体系入手,市人大在批准2019年预算后,市财政局一并批复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绩效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求市级各部门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并按要求报送自行监控报告。

       三是创新评价模式。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相应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并按要求报送自评报告,试点部门需报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市财政局将采取委托具有绩效评价能力的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实施绩效评价。

       四是注重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和项目申报、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结合起来,并作为下年度预算依据。

       通过开展绩效目标批复试点工作,有效减少了项目单位在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和工作目标上的模糊性,进一步强化了预算单位 “花多少钱干多少活”的绩效意识。

商洛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