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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阶段如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2024-01-16 09:17:31

来源:商洛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 李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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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12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244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陕办字〔2019〕126号)的工作要求,根据基层社会治理现状,结合我市易地搬迁安置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现阶段要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需要注意这几个方面:

       一是户籍改革管理。发改振兴〔2020〕244号文件和陕办字〔2019〕126号文件都没有明确搬迁群众户籍问题,虽然在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采取“双簿”管理体制既“户口簿”和“居住薄”双体系来进行管理。但由于民政系统、农业农村部业务系统、原国家兴村振兴局业务系统和公安户籍管理系统不匹配,搬迁人员原有的资产、产业、生活资料、低保、产业补贴、耕地补贴等权益保障和安置区不能同步,安置地无法实现和保证统一,这种迁入地管人和事,迁出地管地和林,造成管理上新的社会问题。

       二是政务系统建设。发改振兴〔2020〕244号文件和陕办字〔2019〕126号文件都没有明确易地搬迁安置区政务系统建设,实际上由于目前国家和各省、市、县的相关各部门都自上而下,建有一套体系内业务处理系统,且各部门间数据、系统不兼容,不能实现数据信息部门间实时传输和共享,造成基层忙于重复在各系统内填报大量重复信息,无形中管理人员工作量加大,工作效率不高缓慢时有发生。

       三是管理力量配备。发改振兴〔2020〕244号文件和陕办字〔2019〕126号文件,都明确要加强和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管理。现实中,安置区大都是由几个村、几个镇符合条件的村民搬迁而成,人口成分复杂,成员来之不同生活习俗区域,特别是城市周边安置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情况更为复杂,但目前大多数安置区都是按村一级自制机制的社区来管理,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且专业性不强,加之社区工作保障经费相关政策没有给予明确保障,都是东拼西凑、今有明没的,严重不足,很难适应现代条件下的安置区社会治理管理,预期目标往往也难以实现。

       四是产业布局调整。安置区,前期由于各种原因,仅仅是从能搬得出、驻得进的角度来考虑,布局的产业相对单一,且抗风险能力弱,没有从长远来考量,造成目前大部分安置区产业结构不是很合理,加之对扶贫车间(企业)等资金支持力度不大,大部分安置区扶贫车间(企业)运营模式不够稳定、场地有限、提供适宜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不多等诸多问题时有发生,且随着搬迁人员年龄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的加聚,而搬迁劳动力本身就文化程度不高,技能培训的时间又相对很短,部分群众不能及时实现培训后务工就业,搬迁群众就业难的问题一时无法根治,很难短期内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

       五是风险隐患根治。安置区相对于原来在村庄生活,搬迁后家庭环境有了改善,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但相对新增的水费、物业费和基本生活所需蔬菜、副食等刚性生活成本的增加,导致部分弱劳动力、无劳动能力人群生活相对较为困难,使真正贫困的群众重新面临新的困难,返贫风险一时短期内难以消除。

       六是新增人口住房。由于自然合法婚入和新生人员等形成的人口自然增加,导致现有人均居住面积不足,造成原有住房无法保障现有人员居住。虽然搬迁群众可以申请政府廉租房,但有些廉租房离安置点距离远并且指标少,不能有效、及时地解决搬迁群众住房紧张问题。造成部分迁入人员“无房”可住的问题,形成新的社会治理隐患。

       七是历史遗留处置。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思维指导下,旧宅腾退没有给困难群众一定的适应和过渡期,“一拆了之”的一刀切致使部分群众生活暂时困难。加之当时为了坚决贯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像家庭成员中有精神病患者等个别不适宜搬迁的群众,虽分到了房子,但生活来源除了低保,再无其他支撑,基本生活反而成了问题。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虽然已经完善,但还有待继续强化提升。安置区取暖、燃气配送、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建设配备、大修基金的收缴、安置区特别物业收费细则等政策的出台,等都急需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给予规范和强化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年修正)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现安置地区无法给新搬迁群众分配基本生活所需的耕地,不能发展耕作产业,造成迁入人员生活所需的基本生活物资蔬菜等无法得到保障,导致搬迁人员无法稳定生活,又没有享受迁入地原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福利政策保障,使得有些迁入人员只能回原迁出地耕作、发展林下经济等产业,保障其基本生活。

       依据目前的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际情况,建议下一步重点做好这些工作:

       一是加大扶持。安置区的社会治理,还有待国家层面出台具体详细政策来加以规范保障。国家应将安置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提升等工作,纳入国家级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给以保障,加大对安置区政策支持扶持力度,确保安置区社会治理更加规范有效。

       二是精准施策。以市场为导向,相关部门应因地制宜开发更多适合安置区当地特色的产业和扶贫车间企业,推动安置点周边适宜产业发展。根据安置点周边人力资源的潜力情况来匹配资金,而不是根据安置点搬迁人口规模的大小来匹配资金,在解决搬迁群众就业的同时,兼顾周边城市拆迁群众就业。

       三是形成合力。各部门应根据职能职责,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打出组合拳,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安置住房,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特殊性,出台如降税免税、政府补贴等福利政策,鼓励搬迁群众在今后的生活中自力更生购置商品房。

       四是强化培训。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现时代安置区社会治理实际,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和培训人员,加大组织对搬迁群众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小区管理人员素质,进一步实现和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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