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洛南县委组织部 方亚光 罗杰 郭威 发布时间:2026-10-30 23:23:26
近年来,洛南县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聚焦实绩陈述、评议谈话、廉政联审三个环节,持续细化试用期满干部考核举措,不断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实绩陈述晒担当。试用期满干部在考核中进行大会陈述,重点报告任职以来的工作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和后续工作思路,具体说明在推进任务落实、解决实际难题、严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表现,突出岗位履职中的实际贡献和个人成长,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评议。
评议谈话察实情。坚持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相互结合、相互印证。民主测评中,组织单位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干部等参加;个别谈话中,采取分层分类方式,与不同层级、不同关联度的对象深入交流,重点掌握干部政治表现、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性格特点,注重了解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通过测评结果与谈话情况交叉比对、综合分析,为全面立体掌握干部日常表现和群众基础提供可靠依据。
廉政联审严关口。实行组织鉴定与廉政鉴定双重把关。由被考核党组织结合试用期表现出具书面鉴定,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并提出任用建议;同时委托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廉政鉴定,重点核查试用期内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核实是否存在信访举报或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试用期满考核严肃规范。(方亚光 罗杰 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