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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划建设 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被罚款11余万元

文章来源:西安新闻网 记者 刘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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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0 09:12:29

  建筑工地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货车无证清运建筑垃圾、建筑物超规划建设、商业体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1月19日上午,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会上,高新区城管局通报了5起违法事实确凿、影响面较广的行政违法典型案例。

  其中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建设超出规划许可面积共1581.14平方米,被处罚款110679元。

  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陕西建工基础工程集团被罚5万元

  去年11月22日,高新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陕西建工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地内道路路面有浮土、大面积建筑渣土裸露未覆盖。执法人员进入工地,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后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工地道路路面有浮土、大面积建筑渣土裸露未覆盖且进行土方工程作业时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法属实。

  执法人员先告知当事人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完成了《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然后向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对建设方陕西建工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50000元整罚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50000元整,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据介绍,2019年是高新区建设工程比较多的年份,全区共有130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高新区城管局严格按照“6个百分百”“七个到位”要求进行管理,全年共处罚违规建筑工地55起。

  货车无证清运建筑垃圾

  咸阳丰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去年8月19日下午,执法人员巡查至科技四路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DB7875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俗称前四后八)在运输建筑垃圾,这与西安市规定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型号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现场拍照取证,经现场核查,该车辆所有人为咸阳丰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该车辆不具备运输资格,无法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执法人员对车辆依法暂扣,并在完成《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后,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对陕DB7875所有人处以30000元整罚款。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019年8月22日,当事人自觉缴纳罚款30000元整。

  据了解,因重大工程项目多,目前在高新区作业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占全市的一半以上。其中高新区注册清运资质企业6家,车辆884台;区外备案资质企业70家,车辆3606台。2019年共处罚违规车辆348辆。

  超出规划违法建设1500多平方米

  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被罚

  2018年 12月27日,接到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关于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1581.14平方米违法建设认定的函,高新区城管局立即对该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当日,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现场勘验拍照取证,发现该项目存在超面积情况。在原审批总建筑面积240960.85平方米之外,C栋超过规划许可建筑面积785.35平方米,D栋超过规划许可建筑面积795.79平方米,共计超出建筑面积为1581.14平方米,超出部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

  经现场核查,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所有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违法属实。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西安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关于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违法建设认定的函》中标定的罚款金额,高新区城管局以工程造价5%的标准,对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所有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110679元。2019年 1月14日,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110679元,该案件执行完毕。

  据悉,2019年全年高新区已拆除各类违法建设累计64.29万平方米,处罚违法建设7起,处罚金额824648.9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

  万达广场和橡树街区各被罚款1000元

  去年9月20日,高新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高新万达广场生活垃圾宣传引导不到位、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不足、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垃圾混合投放等问题。经现场核查,高新万达广场生活垃圾管理人——呼和浩特市宸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法属实。执法人员完成《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呼和浩特市宸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2019年10月9日,违法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1000元,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019年11月13日,媒体报道高新区橡树街区存在生活垃圾宣传引导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垃圾混合投放的问题。随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发现情况属实。橡树街区生活垃圾管理人为西安紫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橡树分公司。该物业公司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违法属实。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西安紫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橡树分公司处罚款1000元。2019年11月18日,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案件执行完毕。

  通报会上,高新区城管局副局长姚江介绍,近年来,高新区城管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最大限度做到阳光执法、透明执法,推动城管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