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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省级示范众创空间评选 重点支持建设20个

文章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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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7 16:19:57

  本报讯(记者 王嘉)昨日,来自省科技厅消息,为引导和推动我省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区域或行业众创空间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孵化质量和效率,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示范众创空间评选工作。

  省级示范众创空间是指能够结合行业或区域特色,围绕初创企业成长,提供优质创新资源配置和服务,融合“空间+服务+技术+投资”功能,对所在区域或行业众创空间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平台。我省将依托条件成熟、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在互联网应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重点支持建设20个示范众创空间,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省级示范众创空间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已获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认定,具备完善成体系的孵化功能,孵化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具备1至2个明确的孵化方向和产业领域,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能够围绕企业孵化成长周期、技术成果转化周期提供系统化服务,围绕技术成果转化提供研发平台、技术验证、小试中试等服务,围绕企业孵化成长提供商业模式打磨、导师辅导、市场对接、创业投资等全创业服务;在孵项目总数不低于30家,年注册公司比例不低于30%;积极组织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具有活跃的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或与天使投资、创投机构、银行等紧密合作,为优秀创业项目提供股权投资、免息贷款等金融支持服务。

  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条件成熟时组织申报工作,并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对正式报送的示范众创空间申报材料按照有关标准和条件进行初审,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拟选名单,并对拟选名单进行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被评选为省级示范众创空间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对经授牌的每个省级示范众创空间支持50 — 100万元,用于该众创空间内创业项目研发经费补贴;同等条件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新券发放等优先支持省级示范众创空间内的创业团队和创新企业;优先支持省级示范众创空间建立各类共性技术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