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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多岁女孩小区内被狗惊吓 患上“过度换气综合征”

文章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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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9 17:01:54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刘瑜)20多岁的女孩张某出门时被一只泰迪犬惊吓,养狗的邻居道歉并解释此狗不咬人,可张某此后出现了严重的四肢发抖症状,被家人接回,又在与邻居理论时受惊过度晕倒,被送往医院治疗。

  张某将邻居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最终双方达成调解,邻居赔偿医疗费等1000余元。

  女孩:被狗惊吓 理论时晕倒

  起诉索赔5000余元

  张某和王某是一个小区的邻居。张某诉称,9月10日早上7时许,她刚出门,就碰到一只没有拴绳的狗冲过来向她吠叫,她受惊停步,遛狗的王某上前拉住狗并称狗不咬人。双方交谈几句后,张某乘电梯下楼准备上班,进入电梯后手开始发抖,走到公交车站,腿也开始抖,取手机时将包内其他物品带出摔坏,遂叫来家人将其接回家。后又找王某理论,争吵几句后,她因受惊过度晕倒,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过度换气综合征”。她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物品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00余元。

  被告王某辩称,当日早上她带着饲养的小泰迪犬走楼梯下楼时,适逢张某出门乘坐电梯,与张某相隔两道门,听到狗叫,张某称被吓到,她已当场道歉。后来张某和家人来找,说是被吓病了要求看病,并赔偿物品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她愿意赔偿原告的部分损失。

  法院协调:赔偿1000余元医疗费

  当庭履行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大明宫法庭受理了此案后,发现原、被告双方争议标的虽不大,但是情绪对立。办案法官张丁分别对原、被告进行了劝说,让他们互相包容谦让。后办案法官与原、被告所在社区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又协同调解员分别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

  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王某认识到自己作为动物饲养人,应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对原告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原告张某也愿意接受被告的道歉,由被告承担部分损失即可。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000余元,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医生解读:什么是“过度换气综合征”?

  对于“过度换气综合征”,很多人可能比较陌生。陕西省人民医院急诊内科主治医师武冬介绍,这种症状在急诊科很常见,易发于容易紧张、焦虑的人群,以中青年女性居多。

  “过度换气综合征”在医学上的专业名称为“呼吸性碱中毒”,“人要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但如果过度换气,会造成二氧化碳呼出太多、浓度降低,一旦二氧化碳浓度过低,就会引起交感神经兴奋。”武冬说,一般轻度患者会感到身体发麻、出汗、心慌,严重的会有抽搐、手指挛缩等症状。

  武冬表示,这种症状需要进行思想沟通,使患者放松心情、减慢呼吸频率,必要时使用镇静剂,一般很快可以缓解。

  此外,还可以使用医疗面罩,如果没有,可以用纸袋子暂时罩住口鼻,使呼出的二氧化碳存在于封闭空间,再吸入,也能起到治疗作用。如果还不能缓解,或者患者过度焦虑,建议去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