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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出台乡村振兴示范村评选办法

2021-08-14 11:38:13

来源:洛南县委组织部 柴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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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为全面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形成“五个振兴”同步推进的新格局,洛南县出台了乡村振兴示范村评选办法,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

  定期组织考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5月和11月,各镇(街道)党(工)委按照洛南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创评指标,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综合评分等方式,综合分析村级产业发展、人才培育、文化宣传、生态文明、党组织建设等情况,按本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总数的得分排名前20%的拟确定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由县委组织部对镇(街道)党(工)委初评的“示范村”进行考评命名。排名靠后1个村(社区)拟确定为后进村。

  全程台账管理。各村(社区)根据考评情况建立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查实找准突出问题,限期抓好工作薄弱环节整顿提升。对确定为后进村的党组织,要参照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五步工作法”要求,相关领导牵头、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四个一”包抓机制、推行支部“1+1”结对帮带模式,确保整顿提升效果。

  注重结果运用。评选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在半年期内每月补贴上浮10%,优先纳入乡村振兴“百人团”进行培养,优先推荐学历提升和外出观摩培训等;确定为后进村的村(社区),“两委”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在评选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约谈,并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整顿,对连续两次被确定为后进村的,采取组织调整措施。(文/洛南县委组织部 柴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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