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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早婚”,普法宣传任重道远

2020-12-06 09:33:57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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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归

       17岁男孩迎娶13岁女孩,这是最近发生在广东汕头的新闻。网曝视频中,两个孩子在摆着蜡烛和喜字的席面上同吃一桌“喜宴”,仿佛一切正常。

        对此,广东汕头潮阳区贵屿镇政府通报:情况属实,两人均已退学,系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

        目前,贵屿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其让女方回归原家庭,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还表示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并劝导其复学。事情发展到这里,算是被扳回了正轨,未成年人不该这么被提前加速至成年人的世界。

        但是,有些是非,却不得不厘清。17岁也好、13岁也罢,都是正需要读书上学的年纪,尤其是后者,还在义务教育阶段。这不仅违反我国婚姻法中,男子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还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然而,法律是一面,现实又是另一面。在我国的一些偏远农村地区,尤其是南方的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先结婚后登记,甚至先生娃后登记的现象,时有发生。就在今年6月,广东茂名也有一位17岁少女,在婚礼前一天举报被父母逼婚,当地民政部门与派出所介入后,婚宴取消。

        有网友说,现在孩子比较开放,这其实大错特错。儿童结婚现象,是一种落后的表现,而不是什么前卫的象征。对于一辈子生活在乡村一隅的人来说,他们可能根本不了解婚姻法和教育法,只是按照留存下来的传统习俗按部就班地生活。在这些孩子的父母看来,这么早结婚没有问题,这才是真问题。

        所以,一方面,我们要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结婚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把普法工作做到深入、精准、透彻,让现代文明观念进乡村、进民心,成为新民俗。

        也正因此,当我们无意中发现一起未成年人结婚的事件,除了处理这一单一事件,更应该去留心普查在当地有没有类似的现象。从而举一反三,把早婚当做一种现象、一个问题去解决,而不是一个个独立的事件。

        其实,不只是我国的一些地区,在国际上,南亚和非洲的早婚现象更为严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非洲未成年女孩结婚率为34%,人数高达1.25亿。印度2.23亿未成年新娘中,有1.02亿人在15岁前完婚。国际儿童慈善机构“救助儿童会”也曾表示,世界上每7秒钟就有一个15岁以下女孩结婚。

        “救助儿童会”总干事、丹麦前首相赫勒·托宁·施密特曾直言:“童婚开启了恶性循环,令女孩失去了学习、发展和做儿童的最基本的权利。”早婚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尤其是女性,不仅是生理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对其人生价值和人格独立的实现,也是一种间接的阻碍。

        早婚现象,其实也呈现出了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为一致的特点。越是贫困落后的地区,保留的传统陋习就越多。归根结底,还是要尽可能地发展经济,让这些较为落后的地区与发达地区接轨,与现代文明接轨。当经济条件达到一定程度时,健康的婚姻观和生育观自然就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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