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陕西资讯 > 正文

去年西安市586人次因治霾不力被追责问责

文章来源:西安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6-28 13:47:00

  本报讯(记者 刘雪妮)6月27日,记者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2018年,我市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2006人次,检查企业13008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282家,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175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4起,拘留47人;全市586人次因治霾工作不力被追责问责。

  去年我市多数河流污染状况不同程度减轻

  2018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188天,同比增加8天,优良率为51.5%。其中9月5日至10月11日,空气质量连续优良天数达37天,刷新了2013年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来最长35天纪录。环境空气6个监测项目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和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低于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臭氧最大值均高于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13条河流的28个监测断面中,21个断面水质达到划分类别,达标率为75%。其中1个断面达到I类水质,7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10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3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其余7个断面均为劣V类水质。与2017年监测结果相比,除浐河污染略有加重,黑河污染与上年持平,其余11条河流污染状况均有不同程度地减轻。2018年我市饮用水源地的取水总量为53171.68万吨,其中地表水43969.25万吨,地下水9202.43万吨。2018年6月进行了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监测,其中地表水109项、地下水89项,达标率为100%。

  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万余人次

  2018年,我市确定了45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名单,已完成治理项目51个。计划对8家工业企业共24台燃煤锅炉进行改造,7台燃煤锅炉已拆除,1台完成了生态环境改造,剩余16台均已封停。全年计划改造燃气锅炉3420台,目前已改造4486台,完成全年任务的131%。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综合指挥中心装修完成建设进度的94%,系统软件平台开发完成约70%,系统数据支撑平台等项目已开发完成,铁腕治霾网格化监管平台、手机终端APP已投入使用并参与全市铁腕治霾考核。

  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水体3316处,建立排查台账3316份,其中建成区1090处、非建成区2226处。目前,我市确认的21处黑臭水体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20处,桃花潭黑臭水体正在加速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完成财政供养柴油汽车治理改造2318辆,淘汰152辆。加强违法车辆曝光,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和尾气中心微博、微信共曝光11批次2133辆。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配合省上完成了269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信息采集调查工作;建立了我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对59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核查,组织实施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落实中省市整治资金2850万元。

  据统计,2018年我市强化督查,586人次因治霾工作不力被追责问责。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2006人次,检查企业13008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282家,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175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487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60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4起,拘留47人,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巨大压力

  虽然2018年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2018我市优良天数243天,与省上下达指标任务相差55天。根据省上《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19年我市优良天数必须达到257天,完成难度非常巨大。

  水环境质量仍不稳定,由于高峰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分流不彻底、农村农业污染、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仍为劣Ⅴ类等问题,氵皂河、新河、泾河、浐河、灞河等河流水质仍存在超标问题,且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加,污水排放量将越来越大,污水处理形势依然严峻。

  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短板,秦岭生态保护精细化程度还不够,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部门众多,如何统一监管、部门协作需要做进一步顶层设计。保护区内垃圾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不到位,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不规范,秦岭沿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存在配套管网未建设、污水收集不齐的问题。

  环境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执行力度还不够大,法律威慑力不足。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还不及时,小塑料加工、废品回收、生态环境类“散乱污”企业等违法排放行为还时有发生。生态环境与公检法等司法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对违法企业处理处罚不够严格,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关闭、司法移送案件数量较少。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责任落实,紧紧围绕我市环境污染特点,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回访督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