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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建立拖欠账款行为惩戒机制

2020-11-26 10:18:07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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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发展的重要基础。11月23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深化土地、人力资源、技术、资本、能源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加快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减少交易和供应中间环节,降低能源成本。加强土地供应利用统计监测,盘活存量土地,实行差别化供地价格,分类保障项目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并推进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市场主体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

  在政务诚信和执法监管方面,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和政务诚信档案,完善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消除不利影响或者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

  在清欠账款方面,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拖欠账款行为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措施,防止和纠正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清欠专项整治,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此外,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还对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度等内容作了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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