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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监委首批38名特约监察员“上岗”

文章来源:西安日报 记者 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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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4 11:56:09

  “我将珍惜荣誉,不负重托,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特约监察员的光荣使命!”12月12日下午,市监委第一届38名特约监察员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卢力群手中接过沉甸甸的聘书,正式“上岗”。

  层层选拔 精挑细选

  首批38名特约监察员上岗

  全国人大代表、公安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郝世玲,省人大代表、市轨道集团副总工程师侯久望,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新城区工商联副主席、中共金华市在陕婺商党工委书记楼飞华,全国优秀公诉人、市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高翔,西安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王越……

  翻开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名单,既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既有专家学者、也有基层一线代表。他们来自全市各行各业,个个都通过组织推荐、初步筛选、征求意见、深入考察、组织研究等程序,层层选拔、精挑细选。按照规定,他们的聘期至2022年1月。

  “这次选聘的38位同志来自各行各业,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好、专业水平高,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方面有独特优势。”市监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讲真话 进诤言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特约监察员既是一份至高的荣誉,也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手捧聘书,郝世玲感慨地说道。

  的确如此!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力量加强了、范围扩大了、手段更加丰富了,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要求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为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引入外部力量,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对监察机关和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去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印发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办法》,今年4月市纪委监委也印发了相应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具体的职责包括: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等等。概括起来,就是“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

  “特约监察员是一支身份特殊、工作特殊、性质特殊的队伍,希望大家珍惜荣誉,扛起责任,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聘请会上,卢力群对特约监察员提出要求。

  各位特约监察员正式“上岗”后,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讲真话、进诤言,及时反映了解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要发挥行业优势、知识优势和资源优势,注重围绕纪检监察领域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要围绕纪检监察机关现在重点开展的加强对市委“十项重点工作”日常监督,以及扶贫、扫黑除恶、营商环境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把群众所思所盼带上来……

  建立履职台账 创造履职环境

  “今后以市监委特约监察员身份参与监督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会倍加珍惜,履职尽责。”公安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郝世玲表态说。

  “非常荣幸能够担任市监委特约监察员,我将牢记特约监察员的职责和使命,发挥自身优势,把本职工作和特约监察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吐真知灼见,建务实之言,献睿智之策。”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说。

  新城区工商联副主席、中共金华市在陕婺商党工委书记楼飞华表示:“作为一名特约监察员,要把这份光荣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严格自律,树立特约监察员的良好形象。”

  设立特约监察员,是对“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生动诠释。据悉,市纪委监委将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服务管理,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对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同时,加强管理,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和教育,完善解聘退出机制,建立年度履职台账。